编者按: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机构,通过(0771)12340电话访问、问卷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全市完成年度任务、履行职责情况的满意度。为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表现,现发布近期活动信息。您的“满意”是我们前进的最大动力!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之于国家、民族,是希望、更是未来。根据《青年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提出的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进一步进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的发展目标,结合共青团改革的要求,三年来,团柳州市委多方位整合工作资源,多角度完善工作机制,多层次提供精准帮扶,将青少年的预防犯罪、权益维护和成长护航有机集合、统筹推进,全面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织密筑牢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网、全力打造新形势下青少年大维权工作格局,实现了青少年涉罪率、犯罪率的不断下降。柳州市“预青”工作在广西综治工作考评中连续5年获得满分,2017年9月被中央综治委、人社部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为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中唯一获此荣誉集体,今年2月9日在2018年度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上,柳州市作为唯一受邀地市代表在大会做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强化组织化建设,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争取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工作
为推动工作开展,团市委推动成立市领导具体联系,团市委书记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的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的工作人员架构,争取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鸿宁同志连续五年参加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并亲自提要求、下任务,有力推动了“预青”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工作合力
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通过不断制定完善《柳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及职责》等制度文件,明确、细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定期联席会和联络员沟通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与合作,推动工作不断深化落实。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共青团组织召开本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7次,联络员工作会议13次。
(三)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着力解决基层“四缺”
联合综治等部门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县区绩效考核,全面推动县级财政严格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2018年全市县级财政落实县(区)、乡镇(街道)两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经费共计274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2人。
(四)活跃基层力量,直接服务青少年
联合综治等部门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科、所、院、校建成73家“青少年维权岗”(市级48家、自治区级21家、国家级4家),创新考核标准,定期开展活动,促进各“青少年维权岗”直接面对青少年常态化开展禁毒防艾、权益维护、个案帮扶工作,2017年开展“防校园欺凌、为成长护航”专项活动85次,有效覆盖在校青少年2万余人次。
(五)注重示范引领、推动工作深入
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率先在全区首创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推动完善基层工作机制、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创新基层工作方法,提升基层工作实效;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广西区委的工作信号,在全市选取18个社区(村)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创建工作,将工作进一步推向纵深
二、推动社会化发展,构筑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一)构筑专业平台,提升服务能力
升级转型12355青少年服务台,实现了单一的维权热线到涵盖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创业、助学帮困、志愿服务、成长教育六大职能的拓展,转变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权益维护的指挥中枢。全区率先建立全市统一受理,市级负责统筹、分级分类处置,全程跟踪服务的模式,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闭环”。建立“职能部门工作者+社工+志愿者”的工作队伍,强化服务实效,2018年以来,听咨询求助140余人次,开展面询55人次,有效化解纠纷矛盾、解决个案51个,深入学校、社区等开展中高考减压、自护教育等活动45场,覆盖青少年群体15000余人。
(二)大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专业社工队伍
积极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文件精神,设计实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联合民政、综治、检察等部门大力推动政府每年投入约330万元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开放实施《青春护航 快乐成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违法犯罪》《新柳州人阳光成长——城市务工人员子女关爱项目》《青春护航 快乐成长——青少年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候鸟的天空——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项目》《青春护航 快乐成长——“阳光加油站”不良青少年回归帮教项目》《青春护航——社工介入涉罪未成年人司法帮教项目》等青少年保护项目,联合区内高校合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践基地,建立一支450余名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立足社区、学校、村屯、司法机关等常态化开展“预青”和青少年维权工作。2018年以来,开展普法教育、关爱帮扶、特长培养等活动120余场,覆盖青少年群体1万余人次,有效化解纠纷矛盾、解决个案78个。
(三)创新工作平台、延伸工作手臂
联合民政、关工委等部门站立足社区、学校机关等场所建立18家12355青少年事务社工站、11家未成年保护站。设立6家青少年基层权益倾听站、63家雷锋超市、83家校外学习站,组织辖区五老志愿者、爱心人士等群体对青少年常态化开展权益倾听、困境帮扶、成长关爱等服务工作。2017年开展成长观护、权益倾听、艺术培养等活动1000余场,覆盖青少年群体5万余人次。
三、助力法治化建设,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工作支持体系。
一是联合市检察院签订合作协议,率先在全区启动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工作,通过在引入青少年事务社工介入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心理测评、考察帮教等工作,逐步构建“检察官+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未检个案工作模式。二是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家事少审工作改革,在家事少审中心建立12355心理援助工作站,为涉案青少年提供心理援助。三是联合司法机关积极引入青少年事务社工对社区矫正青少年进行行为矫正、心理干预和困难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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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机构,通过(0771)12340电话访问、问卷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全市完成年度任务、履行职责情况的满意度。为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表现,现发布近期活动信息。您的“满意”是我们前进的最大动力!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之于国家、民族,是希望、更是未来。根据《青年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提出的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进一步进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的发展目标,结合共青团改革的要求,三年来,团柳州市委多方位整合工作资源,多角度完善工作机制,多层次提供精准帮扶,将青少年的预防犯罪、权益维护和成长护航有机集合、统筹推进,全面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织密筑牢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网、全力打造新形势下青少年大维权工作格局,实现了青少年涉罪率、犯罪率的不断下降。柳州市“预青”工作在广西综治工作考评中连续5年获得满分,2017年9月被中央综治委、人社部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为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中唯一获此荣誉集体,今年2月9日在2018年度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上,柳州市作为唯一受邀地市代表在大会做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强化组织化建设,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争取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工作
为推动工作开展,团市委推动成立市领导具体联系,团市委书记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的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的工作人员架构,争取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鸿宁同志连续五年参加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并亲自提要求、下任务,有力推动了“预青”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工作合力
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通过不断制定完善《柳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及职责》等制度文件,明确、细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定期联席会和联络员沟通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与合作,推动工作不断深化落实。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共青团组织召开本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7次,联络员工作会议13次。
(三)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着力解决基层“四缺”
联合综治等部门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县区绩效考核,全面推动县级财政严格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2018年全市县级财政落实县(区)、乡镇(街道)两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经费共计274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2人。
(四)活跃基层力量,直接服务青少年
联合综治等部门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科、所、院、校建成73家“青少年维权岗”(市级48家、自治区级21家、国家级4家),创新考核标准,定期开展活动,促进各“青少年维权岗”直接面对青少年常态化开展禁毒防艾、权益维护、个案帮扶工作,2017年开展“防校园欺凌、为成长护航”专项活动85次,有效覆盖在校青少年2万余人次。
(五)注重示范引领、推动工作深入
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率先在全区首创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推动完善基层工作机制、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创新基层工作方法,提升基层工作实效;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广西区委的工作信号,在全市选取18个社区(村)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创建工作,将工作进一步推向纵深
二、推动社会化发展,构筑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一)构筑专业平台,提升服务能力
升级转型12355青少年服务台,实现了单一的维权热线到涵盖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创业、助学帮困、志愿服务、成长教育六大职能的拓展,转变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权益维护的指挥中枢。全区率先建立全市统一受理,市级负责统筹、分级分类处置,全程跟踪服务的模式,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闭环”。建立“职能部门工作者+社工+志愿者”的工作队伍,强化服务实效,2018年以来,听咨询求助140余人次,开展面询55人次,有效化解纠纷矛盾、解决个案51个,深入学校、社区等开展中高考减压、自护教育等活动45场,覆盖青少年群体15000余人。
(二)大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专业社工队伍
积极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文件精神,设计实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联合民政、综治、检察等部门大力推动政府每年投入约330万元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开放实施《青春护航 快乐成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违法犯罪》《新柳州人阳光成长——城市务工人员子女关爱项目》《青春护航 快乐成长——青少年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候鸟的天空——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项目》《青春护航 快乐成长——“阳光加油站”不良青少年回归帮教项目》《青春护航——社工介入涉罪未成年人司法帮教项目》等青少年保护项目,联合区内高校合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践基地,建立一支450余名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立足社区、学校、村屯、司法机关等常态化开展“预青”和青少年维权工作。2018年以来,开展普法教育、关爱帮扶、特长培养等活动120余场,覆盖青少年群体1万余人次,有效化解纠纷矛盾、解决个案78个。
(三)创新工作平台、延伸工作手臂
联合民政、关工委等部门站立足社区、学校机关等场所建立18家12355青少年事务社工站、11家未成年保护站。设立6家青少年基层权益倾听站、63家雷锋超市、83家校外学习站,组织辖区五老志愿者、爱心人士等群体对青少年常态化开展权益倾听、困境帮扶、成长关爱等服务工作。2017年开展成长观护、权益倾听、艺术培养等活动1000余场,覆盖青少年群体5万余人次。
三、助力法治化建设,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工作支持体系。
一是联合市检察院签订合作协议,率先在全区启动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工作,通过在引入青少年事务社工介入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心理测评、考察帮教等工作,逐步构建“检察官+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未检个案工作模式。二是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家事少审工作改革,在家事少审中心建立12355心理援助工作站,为涉案青少年提供心理援助。三是联合司法机关积极引入青少年事务社工对社区矫正青少年进行行为矫正、心理干预和困难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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